1 办事依据
《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》
2 申请及办理条件
执(职)业资格证可聘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证。
3 所需材料
(1)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2)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任一辅助材料(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;③考试登记(发证)表)的原件及复印件;
(4)《**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》(直接到市人社局窗口办理的不需要提交)
4 办件类型
承诺件
5 办理时限
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B区人社局窗口办理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;
⑵到各镇区流管窗口代办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(每年4月份开始不再受理代办业务,由申请人直接到市人社局窗口办理)
6 受理地点
(1)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(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)
途径公交:003路、035路、36路
(2)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。
7 办理流程
(1)市行政服务中心市B区人社局窗口办理:
8 实施机关
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9 办理收费
不收费
10 咨询投诉
统一咨询投诉电话:12333
11 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